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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通知

公司收购通知

时间:2025-12-03 作者:聚文章

公司收购通知(集锦十三篇)。

❖ 公司收购通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乙方欲,甲方有收购乙方相关资产意向,经双方多次协商,现就收购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1:土地(土地证号:面积)

2:房屋

2:设备

(具体明细详见本意向附件《收购资产清单》)具体收购资产范围由双方协商同意后在正式资产收购合同中确定。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其律师对所涉收购资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当如实向律师提供转让资产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甲乙双方均同意,在乙方已经确认其对该资产收购项目所涉事项的尽职调查完成后,方可签订《收购协议》。本《意向书》的签订不表明双方必须在此基础上签订《收购协议》。

1: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和接触本意向书。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履行本意向书。

3:本《意向书》在双方正式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后终止。

甲乙双方保证对《意向书》的内容及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保密,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得泄露获得对方的相关资料和谈判信息。

(手写)或直接填写(无)

双方各自承担执行本《意向书》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包括相关方的顾问费)。

在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公司收购通知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收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公司收购通知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收购合同 第6篇<\/h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公司签署《债权收购协议》,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债权收购协议所涉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收购协议》签署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确认标的债权的数额为且附于清单,并得到公司的有效确认。

二、公司应依据《债权收购协议》的规定,甲方保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收购款,该笔收购款必须打入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且专款专用于乙方承包内的工程,任何人不得挪为他用。

三、公司依据《债权收购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数额与标的债权数额之差额,不作为乙方转让债权时放弃部分工程款的依据,甲方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乙方该笔差额,保证乙方所得价款与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总额一致,避免乙方因签署《债权收购协议》而导致收取的工程款数额减少,否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催要该减少的工程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

四、《债权收购协议》中规定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不因签署《债权收购协议》而承担任何风险,由《债权收购协议》引起的任何风险都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收购合同 第7篇<\/h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市签订: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方:

,住所为,委派代表为。

鉴于:

1、被投资方系于年月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v^^v^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v^转让股权^v^),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v^受让方^v^,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万元、万元,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设,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v^收购方^v^)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公司收购合同 第8篇<\/h2>

(一)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2.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二)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2.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3.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

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4.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公司收购合同 第9篇<\/h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均系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公司)的持股股东。现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_______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_______持股比例为______%、_________持股比例为_______%。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费_____万元(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

开户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手续。

第四条 双方确认,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_______公司股权不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费后,乙方派人进入_______公司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维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_____公司资产损失、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共同对________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双方按清单交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交接的,_______公司资产发生贬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为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______万元,对等的资产包括xx公司的设备、彩钢板房、土建工程。其余资产、负债由甲方2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2、自本协议书规定的股权转让交付日起,受让股权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收购合同 第10篇<\/h2>

甲方:

乙方:

甲方均系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持股股东。现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xx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xxx持股比例为 %、xxx持股比例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费 万元( 万元整)。

甲方收款账户为:xx

开户人为:xx。

第三条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手续。

第四条 双方确认,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xx公司股权不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费后,乙方派人进入xx公司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维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xx公司资产损失、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共同对xx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双方按清单交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交接的.,xx公司资产发生贬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为xx公司的全部股权,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 万元,对等的资产包括xx公司的设备、彩钢板房、土建工程。其余资产、负债由甲方2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2、自本协议书规定的股权转让交付日起,受让股权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收购合同 第11篇<\/h2>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v^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乙方系依据《^v^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v^公司收购合同法》和《^v^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 公司收购通知

收购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对于善意收购,收购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气氛下,平稳地完成收购;但对于敌意收购,被收购的所有者及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则会竭力抵御,以防止本公司被收购。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在发展初期阶段,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关于反收购策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还不成熟,在此主要介绍国际上常用的反收购策略。

(一)事先预防策略

事先预防策略,是指主动阻止本公司被收购的最积极的方法。最佳的预疗策略就是通过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笔争力。

(二)管理层防卫策略

目标公司拒绝收购,在很大程度七是由于管理层的原因。

一是管理层认为,只有拒绝收购,才能提高收购价格;二是管理层认为,收购方的要约收购有意制造股价动荡,从而借机谋利;三是管理层担心,一旦被收购,管理者的身份受到不利影响,例如被降职,甚至解职。因此,管理层会采用各种策略提高收购方的收购成本,使对方望而却步。经常采用的手段主要有:

1.金降落伞策略。是指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提前作出如下决议:“一旦目标公司被收购,而且董事、高层管理者都被解职时,这些被解职者可领到巨额退休金,以提高收购成本。”

2.银降落伞策略。是指规定目标公司一旦落入收购方手中,公司有义务向被解雇的董事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较“金降落伞策略”稍微逊色的同类向保证金(根据工龄长短支付数周至数月的工资)。

3.积极向其股东宣传反收购的思想。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以广告或信函的方式向股东们表示他们的反对意见,劝说股东们放弃接受收购方所提要约。此种策略运用的前提是该公司本来经营相当成功,而收购者的介入可能恶化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

(三)保持公司控制权策略

为了保持控制权,原股东可以采取增加持有股份的方法。如果发行股票,可采用一些股票发行上的技巧,即利用不同股票的性质发行。例如可以发行优先股、表决权受限制股及附有其他条件的股票。

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采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手段,即通过子公司暗中购人母公司股份,达到自我控制,避免股权旁落。 在没有遭受收购打击前,各公司还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中加入反收购条款,使将来的'收购成本加大,接收难度增加。常见的反收购条款有:

1.每年部分改选董事会成员。如每年改选1/3的董事席位,即使收购方获得多数股票,也无法立即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

2.限制董事资格。即目标公司在董事任职资格上进行一些特殊的限制。使得公司的董事都由己方相关联的人来担任,或公司的某些决策需绝大多数股东投票通过,以增加收购方控制公司的难度。对董事资格的特殊限定应以不违背《公司法》的要求为前提。

3.超级多数条款。即如果更改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时,须经过超级多数股东的同意。超级多数一般应达到股东的80%以上。

(四)毒丸策略

目标公司为避免被其他公司收购,采取了一些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一旦被收购,就会对本身造成严重损害的手段,以降低本身吸引力,收购方一旦收购,就好像吞食了“毒丸”一样不好处理。常见的“毒丸计划”有:

1.“负债毒丸计划”。“负债毒丸计划”是指目标公司在收购威胁下大量增加自身负债,降低企业被收购的吸引力。例如,发行债券并约定在公司股权发生大规模转移时,债券持有人可要求立刻兑付,从而使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立即面1临巨额现金支出,降低其收购兴趣。

2.“人员毒丸计划”。“人员毒丸计划”的基本方法则是公司的绝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订协议,在公司被以不公平的价格收购,并且这些人中有1人在收购后被降职或革职时,则全部管理人员将集体辞职。这一策略不仅保护了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使收购方慎重考虑收购后更换管理层给公司带来的巨大影响。企业的管理层阵容越强大、越精干,实施这一策略的效果将越明显。当管理层的价值对收购方无足轻重,“人员毒丸计划”也就收效甚微了。

(五)白衣骑士策略

当目标公司遇到敌意收购者收购时,可以寻找一个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公司,以比收购方所提要约更高的价格提出收购,这时,收购方若不以更高约价格来进行收购,则肯定不能取得成功。这种方法即使不能赶走收购方,电会使其付出较为高昂的代价。当然也有目标公司与“白衣骑士”假戏真做拘时候,这种收购一般称为“防御性收购”。从大量收购案例来看,防御性收购的最大受益者是公司经营者,而不是股东。(六)股票交易策略

1.股票回购。目标公司若就自己的股份,以比收购要约价还要高的出价来回购时,则收购方就不得不提高价格,因而增加其收购难度。但是对假装收购、实际进行股票套利的进攻者来讲,目标公司的溢价回购股票,正好实现了它赚取炒作股票的资本利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人称收购方的收购为“绿色勒索”。

2.管理层收购。即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杠杆收购这一金融工具,通过负债融资,以少量资金投入收购自己经营的公司。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杠杆收购是利用借债所融资本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出资人结构、相应的控制权格局以及公司资产结构的金融工具。

❖ 公司收购通知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 公司收购通知

公司资产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 资产范围(附清单);

2、 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 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略)(下简称“转让资产”保密条款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文件、数据、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 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 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 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并缴还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及由此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资产收购协议书合同范本协商不成。

4、 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六、违约责任

七、生效条件

收购方: 被收购方:

二O一O年 月 日

❖ 公司收购通知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2007年4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乙方系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甲方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的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通过全部资产(除现金、存款及办公设施设备外,包括甲方公司名称、客运站资质及土地、建筑物、债权债务等)整体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让给乙方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1、甲方依公司章程规定或章程没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的权力机构已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

2、甲方置有转让前公司全部股权、全部资产及一切合法债权债务的真实、清楚的并与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的资料、财务帐目等。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甲方资产中的土地及建筑物为:土地为甲方于20xx年1月2日征用(见附件20xx年4月韩伟与马元村崔韩庄的征地协议及20xx年1月2日太和县运输公司与刘兴文的代征土地协议)并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见附件太征字20xx编号005许可证)且于取得建设用地许可后即投入客运站运行至今的,位于G105与S308交叉口西南角,南邻沟、东邻G105、北邻下砖混上铁花栏东西墙头(该墙头压有深水井)、西到现南北墙头外1.5米,面积10500平方米的土地一宗,其中包括刘兴文于20xx年12月日办理于2007年交于甲方的5059.4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太国用(2002)字第084号)的土地;建筑物为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

第三条 转让之标的的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四条 转让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转让前已产生的债权债务的评价工作。

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应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在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付、转移、变更、登记等手续过程中,乙方如遇甲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异议或障碍,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协调或解决。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搬迁,甲方及其搬迁进度不得影响乙方对土地、建筑物等资产的急需利用。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的价款,通过银行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太和县运输公司的银行帐户。具体支付的期限、违约责任等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4、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付、转移、变更、登记等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及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第5项的义务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甲方。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不可撤销的陈述与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本协议项下转让,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

⑤、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2、受让方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自愿承担,在甲方就其公司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的情况下,所存在的对其行使股权及全部资产将可能产生的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的不利影响。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前项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或补充协议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以及违约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的义务,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一方对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或盖章(乙方捺印)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之修改、变更及补充,如仍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约定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乙方:

二O**年三月二十二日

❖ 公司收购通知

6.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 款之规定。

❖ 公司收购通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娱乐城转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宜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将 娱乐城(以下简称企业)整体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当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企业资产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若企业资产存在瑕疵并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甲方不再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乙方作为投资人并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企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企业承继。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通过诉讼(由企业注册地法院管辖)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提交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1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 公司收购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公司合作期间,公司所有客户归公司共同所有,如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拉拢客户转平台,将按公司所有客户赚取盈利______________%赔偿。

3、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4、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______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__保管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日

见证方:______________(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

❖ 公司收购通知


面对千变万化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立法日益显得捉襟见肘,发生在2000年的裕兴和北大方正争夺方正科技控制权一案,再次暴露了我国现行证券法规在操作性和部分条款合理性方面的不足。

“一致行动人”的合法性

“一致行动人”是上市公司收购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它直接关系到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但是,我国证券法对“一致行动人”未作任何规定。此次以裕兴为首的六家公司以“一致行动”进行权益披露,又一次将“一致行动人”的问题提了出来。早在1993年,我国第一起上市公司收购事件——“宝延风波”中,就因为“一致行动人”问题而引起争议。宝安上海公司在1993年9月30日公告持有延中股票的5%,10月4日宝安再次公告,已持有延中股票的16%,其跳跃幅度之大令人难以置信。后来经中国证监会查实,早在9月28日,宝安上海公司的关联企业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就分别达到4.52%和1.57%,合计持有6.09%。按照国外证券法的规定,关联企业应作为一致行动人进行权益披露,宝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而我国的证券法却没有
相应规定。此次北京裕兴实际持股1.5304%,低于北大方正实际持股4.36%,裕兴以“一致行动”问鼎第一大股东,6家公司除2家属北京裕兴关联企业,其余的没有关联性,那么,这6家投资者是否可作为“一致行动人”进行公告?现有的法律法规也无法回答。

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界定,目前,受到普遍赞许的是香港证券与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一致行动人”包括依据一项协议或谅解,透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一间公司的投票权,一起积极合作以取得或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人。美国证券法中与“一致行动”类似的概念则为“受益股权”(Benificial Ownership),即两个以上的股东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或达成某种默契,某种关系等取得对某一股票的控制股权。从各国规定看,“一致行动人”一般包括关联人以及有一致行动的契约关系的人。“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合并计算,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获得目标公司经营控制权),并共同行使表决权。“一致行动人”的认定在客观上十分困难,基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大股东联手操纵市场,各国对“一致行动人”的认定比较宽泛,对举证要求也很低。如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列举了八种关联人,包括:一家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并列子公司;联营及前述四类公司的联营公司;一家公司与其任何董事(包括该董事的近亲,有信托关系的公司和该近亲或公司所控制的公司),等等,并规定除非有相反证明成立,否则这八类人被推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判断“一致行动人”以合意为要件,只要有为获得目标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而进行共同行为的合意即可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而且,合意并不需要书面的协议,只要有一致行动的事实。日本证券法和美国的规定相似,同时进一步规定拥有超过50%股份的母子公司,以及亲戚关系等,即使事实上无合意,也视为“一致行动人”。

我国证券法对“一致行动人”未置一词,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遗憾,正在制定之中的《上市公司收购细则》应解决这个问题。比照国外相应规定,我们首先应明确“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包括关联人和有一致行动契约的人。关于关联人的范围,新出台的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可加以采纳。参照香港的规定,除非有相反证明,关联人应视为一致行动人。无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的认定,比较复杂,有各种情况,包括有明确协议的人,无明确协议但在行动上又有某种默契的人,长期的合作伙伴,临时的战略同盟等等。无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的认定范围过窄,有利于收购人分割其持有的股票,避开权益披露的触发点,降低收购成本,为大股东联手操纵市场提供了空间,会使广大中小股东得不到有力的保护;无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的范围过宽,虽能使广大投资者及时获得信息,但是同样会有市场操纵之忧。如上分析,裕兴的实力虽然无法和北大方正集团相比,但裕兴借“一致行动人”仅用几千万的资金就与北大方正“叫板”,并且达到了通过举牌而使股价上涨的目的,使得市场人士普遍担心其实施市场操纵。从美国的规定来看,对“一致行动人”的范围相当宽,只要有合意即可,而且合意的形式 可以是多种方式的,但是美国有严格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市场操纵的发生,而从我国情况看,无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范围不宜过宽,如果允许无关联关系的临时战略同盟作为一致行动人有可能助长市场中以“收购”为名的价格操纵行为。笔者以为我国的无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应以长期合作伙伴为限,相互之间是否有明确协议在所不问,只要一致行动的合意即可,以裕兴为例,据裕兴称,另4家公司只是朋友关系,非长期合作伙伴,因此不应列入一致行动人之列。

收购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太阳是最佳的防腐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的理论,“公开、公正、公平”的信息披露制度成为各国政府监管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主要方式。信息披露制度的确立,使投资者在相对平等的条件下获取信息,对即将或正在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作更合乎市场规律的投资决策,可以有效防止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权利滥用行为。所以,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立法的重心。

以裕兴为首的六家公司披露其权益的同时,提出了《关于增补推荐董事会候选人和监事会候选人的提案》以及《关于实施2000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目标直指控股权,同时,在北京和上海两次召集记者,“宣传”其“策略投资者”的思路,重复其“寻求优势互补”的举牌理由,并宣称要将收购战进行到底。但是对裕兴等六家公司的情况作稍加分析,人们不得不怀疑其收购实力,但只能是怀疑而已,目前的法律对这种行为还无能为力,这就涉及到我国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了。

各国的收购信息披露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持股信息披露,二是要约信息披露。持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股东在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比例时,必须报告并披露持股意图。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使投资者在充分掌握同等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投资决策,而不至于让大股东利用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或资金优势而形成事实上的信息垄断并操纵股价。美国1968年《威廉姆士法案》在这方面有着比较完备的规定。其第13,14条规定了收购方在取得上市公司5%或5%以上股权时应当履行披露的义务。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权益披露制度大致与美国相同,不过要求的持股比例不同,如香港《证券(权益披露)条例》规定的比例为10%,澳大利亚《统一公司法》规定也是10%,并同时要求披露持股意图。要约信息披露是指进行要约收购的股东必须详细公告收购要约内容,内容包括收购方本身的情况、收购的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条件、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计划,员工安排等等,使目标公司的股东得到及时、平等地了解所有事实和意见的机会,也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出售所持有的股票,这是目标公司股东实现公平待遇的一个重要前提。

和国外一样,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包括两个部分,即持股信息披露和要约信息披露制度。但是,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 公司收购通知

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带给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带给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 公司收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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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司废品收购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三、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种制度,每天及时清走要处理的废物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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